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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扈军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扈军,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担任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水泥厂化验员;青海省民族大学数学系助教、讲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财贸处副处长;厦门国有资产投资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截至2026年1月14日,本人已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确认,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判断立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详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对2025年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在报告期内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姓名应出席实际出以现场方式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会次数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数扈军4404002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慎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发生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审计风控部等部门工作汇报,并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名称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2月1、《关于2024年审计监督与内控建设工作一致同意审计委员会第

26日汇报的议案》通过

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审计委员会第资金的议案》

2025年4月十三次会议暨9、《关于申请2025一致同意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24日2025年第一次通过审计委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员会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会议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监督与内控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8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一致同意审计委员会第

21日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十四次会议3、《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监督与内控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一致同意审计委员会第、《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监督与内控

28日通过十五次会议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为公司年度经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指导,为公司对外投资、业务拓展等重大战略事项提供决策参考。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公司2025年度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名称

1、《关于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计划的议案》

战略与第三届董事会2、《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可持续2025年4月战略与可持续一致同意案》发展委24日发展委员会第通过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员会三次会议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

进行审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合理性,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优化提供保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外,还通过多维度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全貌:实地走访公司下属医院,直观感受一线医疗服务运作;参与公司战略研讨会、业绩分析会,把握行业动态、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执行进度;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保持紧密交流,聚焦重点审计事项,严格把控财务审计质量;通过座谈会、电话问询以及实地审查财务报告和内控流

程文件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展开持续跟踪;密切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投资并购等战略布局的实施进展,为公司投资战略的落地建言献策。同时,本人及时主动问询及跟踪公司重大事项,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跟踪公司经营动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此外,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曾就人工智能技术、智慧医疗应用以及医保的深入改革与公司进行交流,并持续关注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及外部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协调独立董事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资料及往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现象,主要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初步判断,实际发生额则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具体确定。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关注全体股东的权益保护和合理回报,积极督促公司提升现金分红水平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如期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切实听取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有利于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审查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和执业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审工作,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预计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做出的合理预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际产生的担保全部发生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合规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6、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公司合计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142份,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投资者调研,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专注主业经营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号召,持续推进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致力于打造“眼科名院,百年华厦”。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协助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公司及下属医院、分子公司相关可持续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读国家颁布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及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提高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025年,公司已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对公司及下属医院、子公司等涉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报告。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聘任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行业水平、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针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合理性,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优化提供保障。

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特别研究和关注新《公司法》后交易所在公司治理、再融资、规范运作等方面推出的新规,对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重

要新规进行了深入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坚守忠实、勤勉、尽职的准则,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参与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研讨与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关键作用。

目前本人已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全力配合与支持,感谢各位股东、董事、管理层长期以来的信任,祝愿公司经营稳健、行稳致远,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再创佳绩!特此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扈军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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