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证券简称:华厦眼科公告编号:2026-01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7421.51万元(截至2026年3月
31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8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0.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84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6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61000000.0061000000.00
2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229638100.00229638100.00
3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84000000.0084000000.00
4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3868000.00203868000.00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5补充运营资金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
合计778506100.007785061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849.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8998.64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2年11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壹号咨询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50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1250.00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聚信壹号咨询
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5月,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本次收购事项,并完成了本次收购事项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 5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关于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共计171128.83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37421.5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本金),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7421.51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18.80%(最终比例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计算为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