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铭利达证券代码:301268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或发行人)出具的相
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由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1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941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605877.36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112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2025年度合并口径净利润为-23537.56万元,亏损金额占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190377.10万元)比例为12.36%,亏损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2025年,发行人出现亏损,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主要原因是前期公司营收阶段性承压、产能利用率偏低,叠加头部光伏客户去库存周期影响,海外高毛利客户订单下降;同时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国内产品售价承压,影响整体毛利率水平。2025年,下游行业需求逐步回暖,整体产能利用率稳步回升,销售收入同比实现较快增长,叠加产品结构优化,发行人整体业务毛利水平有所改善。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铭利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2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之盖章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