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贤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张贤明先生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就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称或第一大股东及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股)(%)(%)
张贤明否750000018.651.872025-1-92026-1-15深圳中小担注:1)本公告中数据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2)鉴于公司“铭利转债”于2024年2月19日开始转股,本公告中的总股本以2026年1月
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准,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张贤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合计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累计占公占其情况情况持股被质司总持股数量所持已质押股份占已质未质押股份占未质股东名称比例押股股本
(股)股份限售和冻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押股份
(%)份数比例
比例结、标记合比例合计数量比例
(股)(%)
(%)计数量(%)(股)(%)(股)
10.0
张贤明402094800000000
4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张贤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股权解除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解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