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成本,提升深圳
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盈利能力的可预测性。
2、交易品种和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
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铝合金、铜等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场所: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
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5、已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原材料采购的国际化,铝、铜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日益显著。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可预测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旨在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原则。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交易品种和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铝合金、铜等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以及保证金来源均为自有
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
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
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
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
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公司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期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范围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4、当出现交易风险时,应严格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风险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