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公告编号:2025-110
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已满且自公司筹备上市至今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外部审计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建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政旦志远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
人员信息:政旦志远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8人。
业务信息:政旦志远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40.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34.75万元。
政旦志远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459.60万元。政旦志远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目前所属行业分类同行业的客户共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公告日,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政旦志远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政旦志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其中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启有,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202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0家。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蒋文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具体如下:
姓名处罚日期处罚处理类型处罚处理机关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蒋文伟2025年1月警示函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证券监管专员办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事处报表审计项目
3、独立性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5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合计相较上期下降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无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下降10万元。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8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自公司筹备上市至今
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外部审计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
专业判断,认为政旦志远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
专业判断,认为政旦志远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政旦志远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