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革先生、陈丽洁女士、洪缨女士、周强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董事会对4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