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大九天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峰联系电话:010-6083754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洋联系电话:021-20262372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是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1项目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是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具体要求、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短线交易等持续督导关注事项
2项目工作内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不适用
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不适用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不适用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
1.信息披露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不适用
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制度,对高
2.公司内部制度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不适用的建立和执行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文件及议事规则、信息
3.“三会”运作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不适用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4.控股股东及实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不适用际控制人变动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
5.募集资金存放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不适用及使用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取得了关联
6.关联交易交易明细,查阅了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不适用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查阅了信息
7.对外担保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不适用
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取得2025年
8.购买、出售资1-6月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相关协议、出资凭证,当期
不适用
产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务类
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不适用
资、委托理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
者其聘请的证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台账及大额凭证、关联交易不适用券服务机构配明细及大额凭证等资料。
4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11.其他(包括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经营环境、业务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发展、财务状访谈。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53.70万元,况、管理状同比增长13.01%;归母净利润306.79万元,同比下降不适用况、核心技术91.90%,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动成本费用增加、利等方面的重大率下行导致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政府补助结转减少所致。未变化情况)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分红的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直接及间接股东均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5报告事项说明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
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
额资金流水、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
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
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6(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峰何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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