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汉仪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玥联系电话:021-231535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婧瑶联系电话:021-23153612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是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4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董事会、股东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无不适用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不适用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无不适用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是不适用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是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不适用
5、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6、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不适用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8、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汉仪股份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立群、
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同日,汉仪股份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2026〕第10号,以下简称“监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管函”)。《决定书》和《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不规范情形,具体为:一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的情况。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非保本理财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的规定。针对前述问题,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额使用、购买非保本型产品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送了整改报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1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将“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
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将“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玥马婧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