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1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年度审计
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作出相应的专业判断,施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202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3日,致同所就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向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邮件发送《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三)2026年2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初步审计意见沟通
2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初步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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