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华特
股票代码:301272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毅敏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文茂华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蒋华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的重新安排,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英华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与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与其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
本报告书指企业(有限合伙)和其一致行动人文茂华、蒋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英华特/上市公司/公司指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华特管理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与其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企业(有限合伙)和其一致行动人文茂华、蒋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分别与郭华
明、文茂华、蒋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陈毅敏、文茂华、蒋华重新签订新《一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指致行动协议》,郭华明未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于2017年12月28日分别与文茂华、蒋华签署了《一致行动原《一致行动协议》指协议》,于2021年9月29日与郭华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于2026年7月13日到期终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于2026年7新《一致行动协议》指月13日与文茂华、蒋华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
注1: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注2:本报告中计算持股比例时,分母以公司截至2026年7月13日总股本585023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数332984股后计算(即58169316股)。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陈毅敏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211977********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文茂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4261971********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蒋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2********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4:
公司名称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
出资额397.74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毅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87936417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经营范围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2-10至2099-12-31
(1)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何利24.3998%
2朱华平24.3998%
3陈毅敏11.4314%
4蒋华8.4137%
5刁力3.3655%
6田婷3.3655%
7何春晖3.3655%
8许玉见3.3655%
9陈锋3.3655%
10朱仁虎3.3655%
11陈孝一1.6828%
12黄勇1.6828%
613虞海军1.6828%
14陆标1.6828%
15林文曲1.6828%
16方伟中1.6828%
17高业磊1.0657%
(2)董事及主要责任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江苏省苏州市工陈毅敏男中国否
合伙人业园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于2017年12月28日分别与文茂华、蒋华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21年9月29日与郭华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了各方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等内容。该等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2026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与郭华明分别向公司出
具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双方同意并确认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7月13日到期后自然终止,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正式解除。
7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毅敏于2026年7月13日与文茂华、蒋华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苏州英华
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控制的企业,陈毅敏、蒋华分别持有其11.43%、8.41%的投资份额,且陈毅敏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结构图
8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分别与郭华明、文茂
华、蒋华签署的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郭华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并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陈毅敏、文茂华、蒋华重新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不涉及各方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持、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与郭华明分别向公司出具
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双方同意并确认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7月13日到期后自然终止,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正式解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陈毅敏与文茂华、蒋华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的重新安排,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本次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陈毅敏与其控制的英华特管理和其新一致行动人文茂华、蒋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郭华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与其控制的英华特管
理和其原一致行动人郭华明、文茂华、蒋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92300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陈毅敏1025510017.63%
2郭华明47093008.10%
3文茂华32365005.56%
4蒋华6259001.08%
5英华特管理35655006.13%
合计2239230038.50%
2、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华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不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需再合并计算,陈毅敏与其控制的英华特管理和其新一致行动人文茂华、蒋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83000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陈毅敏1025510017.63%
2文茂华32365005.56%
3蒋华6259001.08%
4英华特管理35655006.13%
合计1768300030.40%
5郭华明47093008.10%
10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变动,相关股东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
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
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毅敏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55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63%。除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外,陈
毅敏还担任英华特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远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英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毅敏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文茂华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3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56%。除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外,文茂
华不存在于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3蒋华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除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外,蒋华不存在于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4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信息披露义务
人陈毅敏控制的企业,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11股份3565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13%,陈毅敏、蒋华分别持有其11.43%、
8.41%的投资份额,且陈毅敏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陈毅敏均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实际控制权始终由其主导,并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毅敏。本次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财务和资产的独立性,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陈毅敏、文茂华、蒋华及英华特管理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陈毅敏、郭华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四)陈毅敏、文茂华、蒋华重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以供投资者查询。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毅敏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文茂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三)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蒋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四)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毅敏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19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上市公司所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上市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地街道银通路5号股票简称英华特股票代码301272
1、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1、陈毅敏***
2、文茂华2、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3、蒋华***
人住所/通讯地
称4、苏州英华特企业管3、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址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
增加□减少□不变□(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且郭华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无一致行动
不再续签,陈毅敏,文有□无□量变化人茂华,蒋华重新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可多继承□赠与□选)其他?(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且郭华明不再续签,陈毅敏、文茂华、蒋华重新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陈毅敏持股数量:10255100股,持股比例:17.63%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文茂华持股数量:3236500股,持股比例:5.56%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蒋华持股数量:625900股,持股比例:1.08%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英华特管理持股数量:3565500股,持股比例:6.13%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郭华明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392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50%。
20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变动比例:0%
权益的股份变动数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华明因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量及变动比例与郭华明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768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40%。
时间:2026年7月13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方式: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且郭华明不再续签,陈毅敏、文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茂华、蒋华通过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时间及方式股数量变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持、减持计划,若发否拟于未来12个月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内继续增持/减持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21(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毅敏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22(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文茂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23(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蒋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2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毅敏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