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
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万元/年/人(税前)。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实际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四、发放方法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
放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获得连任或续聘的,上述薪酬方案保持不变;
5、上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