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宁波虎鼎致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持有公司股份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56%)的股东宁波虎鼎致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鼎致新”)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因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虎鼎致新的持股数量由
4700000股增加至6580000股,根据减持计划调整规则,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
调整为不超过300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虎鼎致新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本次权益变动后,虎鼎致新持股比例由6.56%下降至5.4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虎鼎致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0442%,本次权益变动后,虎鼎致新持有公司
5014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收到虎鼎致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鼎致新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2026年6月23日
集中竞价交易29.8810028000.9998
-2026年7月15日虎鼎致新
2026年6月23日
大宗交易26.1420058001.9998
-2026年8月3日
合计30086002.9996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7000006.5635714003.56
虎鼎致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000006.5635714003.56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虎鼎致新的持股数量由4700000股增加至6580000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虎鼎致新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2、虎鼎致新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
减持计划股份数量。虎鼎致新持股比例降至3.5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虎鼎致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