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薛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1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薛艳,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张家港市艾克沃环境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工程师、公司风机技术部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监,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研发部部长兼风机事业部副总监。
薛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股东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上海扬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除此之外,薛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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