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证券简称:新天地公告编号:2025-025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33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72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85154160.9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565839.05元。本次公开
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1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公司在《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26420.4826420.4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74.6712074.67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58495.1558495.15
2、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26420.4826420.4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74.6712074.67
3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10000.001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68495.1568495.15
3、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基于审
2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序号项目名称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2024年11月2025年11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11月2025年3月
3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2024年11月2025年11月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开户行账号专户余额备注号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95510326688888816448934.15
昌分行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26248373419142039714.31
葛支行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5704018080271568848795238.69
司许昌长葛支行
4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8111101012301562277196061.41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16410078801300002786已销户
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41050171630800001545已销户
司长葛支行
合计107479948.56
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
2422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产品预期年化签约银行产品类型金额起止日收益率
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5/2/25至2025/5/261.3%/2.0%
2025/3/3至
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1.3%/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2025/6/3昌分行
5000.002025/3/12至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6/121.3%/2.0%
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2025/3/12至2025/4/141.3%/1.9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25/3/31至
司许昌长葛支行2025/6/301.3%/2.3%/2.4%
2025/1/4至
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5220.002025/4/31.05%/2.25%
合计24220.00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可按实施计划结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A) 12074.67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B) 8261.99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金额比例68.42%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203.97
其中:活期利息收入、结构性存款赎回利息收入(C) 391.29
2025年 3月以票据支付未置换的金额(D) 171.70
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E) 1478.30
考虑未作票据置换金额、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后累计投入金额9911.99
(F=B+D+E)
考虑未作票据置换金额、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后累计投入金额82.09%
占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G=F/A)
4注: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1478.30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该项目投入建设,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
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资金合计4203.9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后续尾款、保证金的支付,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高于净额10%且超过1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和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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