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证券简称:新天地公告编号:2026-033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乙二醛、苯酚、甲苯、氨基磺酸等,以及与上述原材料高度关联的纯苯、对二甲苯、乙二醇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
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
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1作,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
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甲苯、苯酚、乙二醛、氨基磺酸等,以及与上述原材料高度关联的纯苯、对二甲苯、乙二醇等。
2.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2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笔交易授权顺延至交易终止,其余授权到期自动失效。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0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但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特性,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3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时,可能产生价格
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逐日盯市结算机制,当市场价格
出现大幅变化时,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导致持仓被强行平仓,进而造成损失。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存在
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情况,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若发生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
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若期货、衍生品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
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
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业务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
4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4、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
监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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