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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0 00:00 查看全文

新天地 --%

证券代码:301277证券简称:新天地公告编号:2025-019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股份总数280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

例=280056000股×4.000000元÷10股=112022400.00元。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原股本总数×(1+4/10)=392078400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12022400.00/

280056000=0.4000000元。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

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4000000元)/1.4。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00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022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2022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920784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0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005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920784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16日。

2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4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59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

208*****553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7日至登记日:2025年4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占总股本公积金转增占总股本数量(股)数量(股)比例(股)比例限售条件流通

/21000000074.99%8400000029400000074.99%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7005600025.01%280224009807840025.01%通股

总股本280056000100%112022400392078400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3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总数392078400股计算,公

司2024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44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咨询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咨询联系人:吴彦资

咨询电话:0374-6103777

传真电话:0374-6105968

(一)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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