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证券简称:新天地公告编号:2026-02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4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号)核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33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72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85154160.9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3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12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26420.4826420.4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74.6712074.67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58495.1558495.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56.5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1.43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06月0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11月30日结项,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44.98万元。
2024年08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
2025年09月0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
截至2026年6月30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113.60万元系超募资金利息。
2剩余超募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开户行账号专户余额号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57040180802715688113.60
昌长葛支行
合计113.6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56.5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1.43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4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承诺:
(一)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0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
4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3.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等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5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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