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5日签发了《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号),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495102636.79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0110188.6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00001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557440000.00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47329811.32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510110188.68
减:报告期内支付各类发行费用15007551.89
募集资金净额495102636.79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银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3127796.34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485638855.45
3减:当期投入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52824492.06
加:当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175.83
减: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30000000.00
加: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223738.5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14日签发了《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号文),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
641910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6153987.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183847240.97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653987.00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4月24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5)0300009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86153987.00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1500000.00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84653987.00
减:报告期内支付各类发行费用806746.03
募集资金净额183847240.97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银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
减:当期投入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1222450.00
加:当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72572.55
减: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95000000.00
加: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731815.07
4应结余募集资金68529178.5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9005735.94差异(注)-476557.35
注:差异为以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476557.35元未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
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快可”)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52025年1月,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2025年2月,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
苏州片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5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已全部完成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注销超募资金银行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2024年12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033848101050.00
16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2024年12月
5139059740105080.00
支行17日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2025年5月
3250607000130008851190.00
支行23日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2024年12月
6362420430.00
分行16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2025年9月
752801220001520170.00
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29日销户
合计0.00
2、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6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苏州快可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微电子”)为公司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由快可电子购置相关设备,并将相关设备出租给快可微电子的方式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0338481000848889842.5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190087029920115893.38活期存款
合计69005735.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7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14665.04元(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置换)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7551.89元(于2022年9月9日完成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用于报告期各期间最高余审议日期现金管理的有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期末现金额是否超出效审议额度管理余额授权额度
2022年8月29日38000.002022年8月29日2023年8月23日28900.00否
2023年8月24日30000.002023年8月24日2024年8月23日11000.00否
2024年8月26日10000.002024年8月26日2025年8月25日3000.00否
2025年5月22日15000.002025年5月22日2026年5月21日9500.00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
序号受托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起始日期到期日期收益情况月31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
17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4/8/72025/1/22
司苏州科技支行21000.00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
27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4/8/72025/1/22
司苏州科技支行21000.00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
37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4/8/72025/4/29
司苏州科技支行33125.00元
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收益金额:1
4大额存单20000000.00-2025/5/302025/11/30
支行30000.00元
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收益金额:
5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2025/6/42025/9/8
支行59835.62元
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收益金额:
6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2025/9/222025/12/24
支行59239.73元
7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15000000.002025/12/62026/3/6未到期
82025年12
序号受托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起始日期到期日期收益情况月31日余额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2
8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5/5/262025/8/26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58356.16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可转让大额存
930000000.0030000000.002025/6/112028/6/11未到期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1
10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5/9/192025/12/19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34630.14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收益金额:
11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5/9/192025/12/19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89753.42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大额存单50000000.0050000000.002025/12/192026/12/19未到期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收益金额:1
13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5/4/282025/7/28
09698.63元
州片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收益金额:
14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5/3/12025/3/31
11668.34元
州片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收益金额:
15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结构性存款17000000.00-2025/7/302025/8/29
27246.58元
州片区支行
合计金额332000000.0095000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因此,不存在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
9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
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7103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0.21%,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9500.00万元外,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9.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的工程量增加、建设标准有所提高,同时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原先设计的部分
10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技术研发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建筑工程费,减少部分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序号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调整金额
1建设投资11876.1513176.15
1.1建筑工程费3600.008260.00
1.2硬件购置费7045.364695.36
1.3软件购置费770.79220.79
1.4预备费460.00
2铺底流动资金1300.00
—项目总投资13176.1513176.1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调整金额
1建设投资10263.0810263.08
1.1建筑工程费6200.007100.00
1.2硬件设备购置费2877.722327.72
1.3软件购置费701.36351.36
1.4研发费用484.00484.00
2基本预备费700.00700.00
—项目总投资10963.0810963.08
9.2、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
等因素影响,前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11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调整后达到预定序号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2024年8月2024年12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8月2025年5月
9.3、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快可微电子为公司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由快可电子购置相关设备,并将相关设备出租给快可微电子的方式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12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2025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510.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11.6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275.5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项目达项目可是否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调整后投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分变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资进度(%)可使用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
资总额(1)入金额
更)总额金额(2)(3)=(2)/(1)状态日效益效益重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2024年-1779.8
否13176.1513176.1513489.25102.38否否统扩产项目12月9
2025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10963.0810963.083040.5811415.22104.12不适用不适用否
5月
3、补充流动资金否9000.009000.00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3139.2333139.233040.5833904.47102.31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4900.0014700.001671.0316371.03111.3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尚未指定用途否11471.031671.0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371.0316371.031671.0316371.03100.00
13合计49510.2649510.264711.6150275.50101.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尚处于投产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初期,故未达到投产后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
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
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7103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21%,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14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
个实施主体和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发行费用的公告》,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1.47万元(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置换)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0.76万
元(于2022年9月9日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同意并确认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
15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2025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38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22.2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22.2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项目达项目可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资进度(%)可使用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金投向分变更)资总额(1)入金额
总额金额(2)(3)=(2)/(1)状态日效益效益重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2027年
否14797.8014797.801973.951973.9513.34不适用不适用否模块建设项目5月
2、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2027年
否3817.603586.92148.30148.304.13不适用不适用否产项目6月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615.4018384.722122.252122.2511.54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8615.4018384.722122.252122.2511.54
1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余额为95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9500.00万元外,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快可微电子为公司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由快可电子购置相关设备,并将相关设备出租给快可微电子的方式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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