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
了专项评估。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合规有效,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严谨规范,能够遵循客观、公允原则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
1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健
2017年度、2019年度
需在5%的范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华仪电气、围内与华仪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电气承担连假,在后续证券虚假天健带责任,天健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判决)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
2务报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及鉴证,并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其与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组成、审计计划、风险识别与评估、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
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重要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专业胜任能力。该事务所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审计流程,按时保质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全流程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数据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精准反映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