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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靳黎娜)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黎娜)

本人作为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靳黎娜,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农业财政专业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2年6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于2005年11月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4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职员、经理;2003年曾在香港浩华会计事务所培训1年。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金融审计部经理;2014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希瑞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21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北京审信嘉润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6年1月起任北京希瑞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兼法定代表人;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详细情况请见各次会议的决议、表决和会议记录。

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年内召开董事会年内股东

155

会议次数会次数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股东会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151500否5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共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严

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五)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财务

审计、内控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提供必要资料,积极分享行业和专业信息,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

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聘用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聘用程序。不存在违规聘用、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补选高春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春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秦坤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当前生产

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度任职期内,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3.2025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5年度任职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五、总体评价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人士的经验优势,持续加强自我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内外部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同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证券部门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新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储备,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靳黎娜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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