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证券简称:科源制药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力诺智慧园山
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春坡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名,代表股份共计559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3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72名,代表股份共计123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名,代表股份共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名,代表股份共计559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3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
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
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1%;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43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二)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
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
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1%;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43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三)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
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
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1%;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43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
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8%;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五)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5%;
反对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0%;反对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1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2%。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4%;
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
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96%;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
反对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反对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八)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
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7%;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9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
(九)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
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3%;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96%;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1%。
(十)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
反对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8%;反对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1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十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4%;
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
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96%;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十二)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7%;
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9%;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46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2%。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竣锽、占俊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