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庆忠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劲忠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的权益变动签署日期:2025年8月2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禄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金禄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第一节释义
公司、金禄电子指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美禄指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叶庆忠、叶劲忠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本报告书指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庆忠
1、基本信息
姓名叶庆忠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0102************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西班牙居留权及中国香港临时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劲忠
1、基本信息
姓名叶劲忠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902************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中国香港临时身份证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叶劲忠系兄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属于一致行动人,双方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禄电子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及叶劲忠不
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叶劲忠与李继林、周敏、麦睿
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致使其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叶劲忠所持股份不再与上述人员合并计算。
该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没有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叶劲忠与其一致行动人李继林、周敏、麦睿明及凯美禄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按剔除回购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按总股本)股份后的总股本)
1叶庆忠120200007.95%8.04%
2叶劲忠74803004.95%5.00%
3李继林3272000021.65%21.89%
4周敏77900005.15%5.21%
5麦睿明148900009.85%9.96%
6凯美禄41000002.71%2.74%
合计7900030052.27%52.85%
注:李继林系凯美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出资比例为50.50%,能够实际支配其所持金禄电子股份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凯美禄属于李继林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解除情况2018年8月18日,叶庆忠、叶劲忠与李继林、周敏、麦睿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叶庆忠、叶劲忠、麦睿明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事项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李继林、周敏保持一致。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年之日止,即2025年8月25日。
经过友好协商,叶庆忠、叶劲忠、李继林、周敏、麦睿明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并于2025年8月22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叶庆忠、叶劲忠与其一致行动人李继林、周敏、麦睿明及凯美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90003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2.27%。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叶庆忠、叶劲忠与李继林、周敏、麦睿明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单独计算。叶庆忠及叶劲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500300股,持股比例为12.90%,其中叶庆忠所持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叶劲忠所持
8股份中的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的3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
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禄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金禄电子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劲忠):
2025年8月22日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谢娜
3、电话:0763-3983168
4、传真:0763-3698068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股票简称金禄电子股票代码301282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东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叶庆忠、叶劲忠
住所莞城区******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叶庆忠持股数量:12020000股持股比例:7.95%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叶劲忠持股数量:7480300股持股比例:4.9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叶庆忠、叶劲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003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12.9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叶庆忠变动数量:12020000股变动比例:7.95%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叶劲忠变动数量:7480300股变动比例:4.95%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由原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变为单独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8月25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是□否□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劲忠):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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