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股票简称:金禄电子公告编号:2026-01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
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继林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4人,代表股份8010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6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1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
代表股份7950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6人,代表股份59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8人,代表股份1103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5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6人,
代表股份59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3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
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62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78%;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5%;
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73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4%;
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73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14%;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0%;
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4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
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64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00%;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5%;
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1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8%;
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4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4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7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
弃权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2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31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
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弃权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4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07%;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9%;
弃权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55%。
关联股东李继林先生、周敏女士及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44610000股。
5.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李嘉辉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16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
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2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09%;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1%;
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0%。
关联股东李继林先生、周敏女士及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44610000股。
5.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伍海霞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3表决结果:同意80026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7%;
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2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09%;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1%;
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0%。
5.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26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7%;
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2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09%;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1%;
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0%。
5.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28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2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32%;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9%;
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5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
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2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45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23%;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5%;
弃权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50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
4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355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50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1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
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1%。
7.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50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5%;
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49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84%;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
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5%。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
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4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523%;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8%;
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35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7%;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3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86%;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95%;
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2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
反对3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2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29%;反对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2%;
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全奋、刘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