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股票简称:金禄电子公告编号:2026-05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
号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继林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股份102278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17%(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1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
代表股份792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0人,代表股份22996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113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
113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9%。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及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8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2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6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45%;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
权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9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7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1%;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
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3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862%;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
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2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56%;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3%;
弃权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9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6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7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7%;反对6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弃
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8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2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69%;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
权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8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2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6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9%;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
权2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7%。
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69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27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1%;反对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
权1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全奋、谢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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