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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15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215号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胶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胶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聚胶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胶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5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聚胶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胶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2页共15页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105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62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75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1532.9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7-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220.4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52344.51

额 归还银行贷款 B2 7800.00

第3页 共15页补充流动资金 B3 6600.00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B4 2229.49和投资收益及其他募集资金户注销尾款转入

B5 0.50基本户

项目投入[注 1] C1 7637.80

归还银行贷款 C2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C3 12837.92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C4 334.05和投资收益及其他

汇率折算差异[注 1] C5 -180.06

项目投入 D1=B1+C1 59982.31

归还银行贷款 D2=B2+C2 7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9437.9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额 D4=B4+C4 2563.54和投资收益及其他募集资金户注销尾款转入

D5=B5 0.50基本户

汇率折算差异 D6=C5 -180.06

E=A-D1-D2-D3+D4-

应结余募集资金11383.18

D5+D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383.18

差异[注 2] G=E-F 7000.00

[注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交易币种主要是美元以及林吉特,相关交易额在折算为人民币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期末外币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因汇率折算产生的差额计入汇率折算差异[注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投资总额在原计划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63.33万元(或第4页共15页等值外币),即由人民币10616.84万元调整至12080.17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由9544.08万元调整至11007.41万元,项目完工时间预计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5417010956789010545022.67

司广州增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已于2024年9

3602886629100230678

司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月19日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已于2023年11司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注3602886629100230705月1日销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注360288662910023275730460812.77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0129000100001840768 2825975.70

(Malaysia) Berhad[注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0129000100001840919

(Malaysia) Berhad

小计43831811.1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70000000.00

合计113831811.14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5页共15页广州新塘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根据银行内部管理权限设置,由增城开发区支行的上级单位

新塘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Malaysia)Berhad 账号为 0129000100001840768 的账户余额为美元、林吉特或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共

2825975.70 元,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账号为

0129000100001840919的账户存续,余额为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所有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2837.9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并于2025年1月16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2837.9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投资总额在原计划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63.33万元(或等值外币),即由人民币10616.84万元调整至12080.17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由9544.08万元调整至11007.41万元,项目完工时间预计延长至

2025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4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第6页共15页第7页共15页第8页共15页3.补充营运资

否7000.007000.007005.25[注2]100.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48070.2752952.02190.1352534.6417047.87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

7800.007800.00———

2.补充流动资

19437.9212837.9219437.9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卫材热熔胶

产品波兰生产—4881.754881.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基地建设项目

4.卫材热熔胶

产品墨西哥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产基地建设项目

5.卫材热熔胶

产品马来西亚不适用[注

11007.417447.677447.6767.662025年11月不适用否

生产基地建设6]

项目[注4]

6.暂未确定用

48150.165023.08

途超募资金投向

48150.1648150.1620285.5939567.34

小计

合计-96220.43101102.1820475.7292101.97[注5]--17047.87--

第9页共15页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注3]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562.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15279.62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筹资金,282.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494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62.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一)3

因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结项,为该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资金专户(账号:3602886629100230678)已于2024年9月19日注销,项目节余资金为0.50万元,未达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经过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已将项目节余资金全部转入了公司基本户,用于日常经营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3.1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83.1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第10页共15页为了尽快启动马来西亚项目,聚胶马来西亚前期借入自有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项目支出;同时,为了降低

租赁合同的违约风险,在自有资金账户完成开立之前,以借入的自有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项目厂房租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相关资金已于2025年4月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其他问题。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统计口径均包括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且已经置换的自筹资金

[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对应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005.25万元”“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1549.46万元”均含利息收入

[注3]波兰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因国际局势、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波兰工厂无法直接向欧洲个别国家或地区供货,该部分需求继续由广州工厂供应;同时,公司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客户需求等因素,在全球各个工厂之间合理安排生产,导致个别欧洲客户需求转回公司广州工厂供应,从而使得波兰工厂短期内的规模效应减弱[注4]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说明

[注5]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数实际应为87220.23万元,差额系使用超募资金对“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投资4881.75万元

[注6]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于2025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尚处于投产初期阶段,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第11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2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2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2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魏标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2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潘晓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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