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马弘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于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中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温州师范学院讲师,上海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东方国际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车海辚女士,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于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300369)首席财务官。曾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上海电气
环保集团财务总监,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87)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世浦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38)副总裁、财务总监,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李忠华先生,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于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术分委会主任。曾任哈尔滨电工学院电工材料系政治辅导员,曾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助教、讲师,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相关报告和汇报,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数马弘4400车海辚4400李忠华440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马弘7700车海辚7700李忠华770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作为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出席战略委员会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独立董事姓名议次数议次数员会会议次数议次数马弘0510车海辚0501李忠华0011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亦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在相关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1、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与该事项有关的完整资料。
2、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3、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的津贴(含税)。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一)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新增及调整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召开前我们均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通过专项汇报、询问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并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均发表了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审批程序如下:
1、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上事项均履行了相关信披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存放和使用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置换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周赤忠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职;公司副总经
理毛阿兴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返聘为公司技术专家职务。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斌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黄国飞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对本次提名公司总经理黄国飞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
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针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提出建议,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充分考虑了2021年所处行业现状、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
股东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首发上市相关承诺,未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发生。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对本次内部控制自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2022年度,我们持续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自评发现的问题
进行整改,积极推进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
(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在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占三分之二。2022年度,我们根据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用各自在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切实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董事及高管提名、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和论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有力保证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十一)参加培训的情况各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应当任职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的要求。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
四、其它情况说明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2、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经自查,我们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3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更加谨慎勤勉、尽职尽责,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水平,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以上为全体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弘、车海辚、李忠华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