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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39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89公司简称:国缆检测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7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5450.00股后的77934550.00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1980000.00元/78000000股*10=4.100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41000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1、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98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48%。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65450股,根

据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5450.00股后的

7793455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发现金4.10344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5450.00股后的77934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3443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93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068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1034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为78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01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

208*****957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308*****914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

公司总股本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1980000.00元/78000000股

*10=4.100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410000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俊

咨询电话:021-65493333-2612

传真电话:021-65490171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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