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东星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4.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4160596.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587913.35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57268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1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
14347.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3576.68万元;同
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追加投资,“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6525.35万元增加至35987.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结合吻合器行业和市场需求发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已于2025年7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后,在尚未确定具体投向之前,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其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累计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诺投资总额资总额金额用状态日期
一、承诺投资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
28283.713541.30注3491.46已终止
造及扩产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
16486.7116486.713029.112027年12月31日
目
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16525.3535987.5011243.362026年6月30日尚未确认具体投向(结余资-24742.41--
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1295.7780757.9217763.93-
二、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累计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诺投资总额资总额金额用状态日期
19980.4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9980.43-
尚未确认投向的募集资金38961.5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8961.5019980.4319980.43-
合计100257.27100738.3537744.36-
注1: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调整后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541.30万元;
注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超募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481.08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期(调整前)日期(调整后)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通过新建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专业型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环境,加强人才储备,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支持新产品的临床研究,并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打造现代化的研发实验室,为员工提供便捷、舒适的办公环境,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该项目研发大楼主体基建及验收审计工作已完成,目前装修施工图纸已确认,正处于政府主管部门审图阶段。本项目作为公司核心研发平台,对实验室环境、办公空间的功能性与专业性要求极高,需满足精密仪器使用、无菌操作、数据安全等多项特殊技术标准。装饰系统复杂、涉及专业门类多,前期需多部门深度协同打磨设计细节,导致整体设计及图纸确认周期超出预期。后续施工过程中,亦可能因局部功能优化产生设计微调,进一步影响施工工期。
受内部装修进度不确定性影响,项目所需核心研发设备的技术论证与采购规划需同步动态调整,待装修方案最终落地、施工进度明确后,方可正式启动定制化设备的采购流程;而部分高端设备本身生产周期较长,设备到货后的安装调试亦需与供应商深度技术对接,上述因素共同增加了项目整体进度管理难度。
此外,本项目旨在布局医疗外科器械领域前沿技术研发,相关技术攻关具有较高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其攻关进度可能对后续设备调试、研发项目落地及研发中心整体功能实现产生一定影响。
综合上述因素,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投资效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意见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东星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庄晨黄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