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证券简称:明阳电气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相关要求新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3项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备注
1《董事会议事规则》是修订
2《监事会议事规则》是修订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修订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是修订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否修订
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否修订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否修订
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否修订
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修订
1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是新增
11《子公司管理制度》否新增
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是新增
上述制度文本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