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科新源”)编制了202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74079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99元,截至2023年7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74079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4258492.0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7814580.0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6443912.01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7月3日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开立的
531903051510904账户人民币1026443912.01元。已缴入募集的股款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9911118.9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1004347373.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专项报告第 1 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24〕1015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
利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东营胜利支行16150213192000509250.00已注销专项报告第2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东营银行东营区支行8121606014210351230.00已注销
兴业银行东营胜利支行3775201001000841400.00已注销
招商银行东营胜利支行5319030515109040.00已注销
合计0.0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05068.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00434.74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277.46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00712.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57 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100712.20万元。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第3页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公司支付2023年已计提印花税251149.63元,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专项报告第4页2、第二次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专项报告第5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100434.74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434.74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项本年度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累计实现的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分变投入金是否发生重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效益预计效益
更)额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配套项目(二期)151200.00100434.74100434.74-100434.741002022年11月-17484.12-16056.66否否
合计151200.00100434.74100434.74-100434.74100-17484.12-16056.6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受锂电行业市场整体环境影响,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价格有所下降导致该项目的实际效益不及预期效益。
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不适用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无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00434.74万元。
注2: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434.74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1512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0434.7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