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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科新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海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达物流”)、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化工”)、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技术(江苏)”)以及实际控制人杨晓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发生运输、租赁、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623.28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额为

17114.15万元。

海科新源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张彬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初截关联交至2025年关联交易内2025年预计2024年已产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易定价3月31日容交易金额交易金额原则已发生金额接受关联人提山东海达物流按照市

供货物运输服货物运输28100.004650.1915164.22有限责任公司场价格务东营市赫邦化按照市

向关联人租赁关联租赁1182.00295.501182.00工有限公司场价格

耗用动力:

东营市赫邦化按照市

水、电、燃1100.00200.17759.28工有限公司场价格向关联人采购气等商品实际控制人杨其他采购物按照市

晓宏及其控制资、设计费200.0028.158.65场价格的其他企业用等海科技术创新按照市

租赁给关联人服务(江苏)关联租赁41.2820.64-场价格有限公司

合计30623.285194.6417114.15

注:本年初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

2024年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占同类额与预计关联人实际发生预计金额类别内容业务的比金额差异金额例(%)接受关联山东海达人提供货

物流有限货物运输15164.2214500.0049.21%-4.58%物运输服责任公司务

2东营市赫

向关联人二元醇装

邦化工有1182.001182.0056.51%0.00%租赁置租赁限公司耗用动东营市赫

力:水、

邦化工有759.281100.002.02%30.97%

电、燃气限公司向关联人等采购商品实际控制人杨晓宏其他采购

及其控制物资、设8.65200.004.87%95.68%的其他企计费用等业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一定差异。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的说明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异的说明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67729804B

法定代表人:巩超

注册资本:6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3(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宏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杨晓宏、董事张在忠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崔志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公司监事会监事张彬在该公司担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总资产163129.83万元,净资产96044.16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146608.01万元,净利润5356.77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赫邦化工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山东海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0921978231

法定代表人:李孟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工业园管委会11号路

以西、4号路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特种设备出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内船舶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集装箱维修;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山东海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宏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杨晓宏、董事张在忠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山东海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07.00万元,净资产16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994.00万元,净利润-88.00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海达物流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三)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75K834D

法定代表人:武燕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

园区兴浦路200号22#5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

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杨

晓宏控制的企业,公司监事会监事张彬在该公司担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总资产5233.33万元,净资产-3353.22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192.07万元,净利润-2188.99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海科技术(江苏)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服务。鉴于研发投入较大,海科技术(江苏)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为负值属于较正常现象。海科技术(江苏)作为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研发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6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关联方回款情况采取

相应风控措施以控制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

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7六、董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彬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

8和监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科新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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