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持有本公司股份5005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255%)的董事张在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1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64%)。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张在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减持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减持均价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式量(股)例(元/股)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张在集中竞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1251480.0564%70.04忠价交易股份
备注:表格中“减持比例”指: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减持均价为采取四舍五入后的均价。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名称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例(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5005920.2255%3754440.1692%
其中:无限售条
张在1251480.0564%00件股份忠有限售条件股
3754440.1692%3754440.1692%
份
注:本表格中的“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均为公司最新总股本。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在忠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度等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2、张在忠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在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张在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