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证券简称:三博脑科公告编号:2025-046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831栋公司会
议室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1人,代表股份75761931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37.3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948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53813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7人,代表股份5948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1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5人,代表股份5816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54%。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2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8%;
反对312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68%;反对312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5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6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
反对1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弃权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41%;反对1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6%;弃权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晶迎、周慧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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