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证券简称:三博脑科公告编号:2026-014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的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不断完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购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部分份额,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8700万元认购29%的基金份额。2025年9月17日,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二、本次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基金资本实力、优化治理结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基金进行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并重新签订《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扩募增资公司未追加投资,因基金募集总规模拟增加至34545.46万元,公司占有基金份额由29%变更为25.18%。本次进行增资的合伙人结构调整如下: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名称类别性质(增资前、万元)(增资后、万元)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合伙人03000新增合伙人有限公司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人01500新增合伙人企业(有限合伙)
1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
普通合伙人300345.46原合伙人增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合伙人将为基金带来新的资源和视角,有助于拓展基金的业务领域和投资机会。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1:
企业名称: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巍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40号 B幢 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先进能源装备及绿色低碳等领域
(二)有限合伙人2:
企业名称: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石磊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6日
出资额: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2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身份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执行事务合伙人石磊90090.00%
2有限合伙人李运洲10010.00%
合计1000100.00%
主要投资领域:医疗领域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增有限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本次新增的合伙人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青城仁昀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新增的合伙人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
3.2.2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若本合伙企业因任何原因减少未实缴出资导致认缴出资总额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同比例减少其未实缴部分的认缴出资,以保证其出资比例持续不超过29%。
变更后:
3.2.2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4545.46万元(大写:叁亿肆仟伍佰肆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
3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若本合伙企业因任何原
因减少未实缴出资导致认缴出资总额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同比例减少其未实缴部分的认缴出资,以保证其出资比例持续不超过29%。
(二)变更前:
8.7.1本合伙企业设投资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顾会”),投顾会由3名顾问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及国有资金出资机构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市北高新可分别指定一(1)名顾问,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担任投顾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变更后:
8.7.1本合伙企业设投资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顾会”),投顾会由4名顾问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及国有资金出资机构中出资比例最高的三位有限合伙人(即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市北高新和闵金投公司)可分别指定一(1)名顾问,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担任投顾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三)变更前:
8.7.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顾会每名顾问享有一票表决权,投顾会对
第8.7.2条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顾问同意视为通过,反之视为不通过。特别地,(1)审批并批准关键人士替代方案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指定顾问的同意票;(2)对于第8.7.2条第(4)项、第(6)至(9)
项和第(13)项,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应当回避表决,即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和市北高新指定顾问的同意票,否则视为未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若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属于第8.7.2条第(4)项或第(13)项约定的交易相关方,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指定的顾问亦应当回避表决,即取得剩余该名无需回避表决的指定顾问的同意票即可视为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
变更后:
8.7.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顾会每名顾问享有一票表决权,投顾会对
第8.7.2条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顾问同意视为通过,反之视为不通过。特别地,(1)审批并批准关键人士替代方案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指定顾问的同意票;(2)对于第8.7.2条第(4)项、第(6)至(9)
4项和第(13)项,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应当回避表决,即须取得其他3名顾问中至少2名顾问的同意票,否则视为未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若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或闵金投公司属于第8.7.2条第(4)项或第(13)项约定的交易相关方,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或闵金投公司指定的顾问亦应当回避表决,即取得剩余无需回避表决的指定顾问中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同意票即可视为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
(四)变更前:
全体合伙人及其出资信息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名称类别占比(万元)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1200040.00%(有限合伙)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70029.0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20.00%
王爱晓有限合伙人300010.00%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普通合伙人3001.00%
合伙)
总计30000100.00%
变更后:
全体合伙人及其出资信息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名称类别占比(万元)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1200034.74%(有限合伙)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70025.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17.37%
王爱晓有限合伙人30008.68%
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8.68%
5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4.34%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普通合伙人345.461.00%
合伙)
总计34545.46100.00%
本次修订后的《合伙协议》除以上内容变更外,无其他实质性条款变化。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全体合伙人同意就本次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事项修改《合伙协议》并重新签订。本次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事项可以优化基金的治理结构,引入新的战略资源,不影响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公司占有基金份额由29%变更为
25.18%,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