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证券简称:三博脑科公告编号:2025-03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831栋公司会
议室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5人,代表股份83950134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41.3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549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53400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0人,代表股份7703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141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人,代表股份756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
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1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6%;
反对12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78%;反对12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01%;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
反对12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42%;反对12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反对12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1%;反对12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8%;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
反对1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16%;反对1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09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2%;
反对12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9%;反对12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62%;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9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8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44%;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50%;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晶迎、车千里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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