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证券简称:三博脑科公告编号:2025-024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路50号首都医科大学三
博脑科医院1号楼3层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阳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向英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股份8776542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23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555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57210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106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1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054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
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3%;
反对49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0%;弃权3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64%;反对49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3%;弃权3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2%。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2%;
反对49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4%;弃权36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55%;反对49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1%;弃权36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4%;
反对49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6%;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77%;反对49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29%;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0%;
反对49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弃权14700
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49%;反对49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75%;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0%;
反对49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36%;反对49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0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8%;反对48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9%;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2601%;反对48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08%;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2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0%;
反对6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6%;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898%;反对6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80%;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丁枫炜、徐发敏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