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争媛、张雅
萍、JIANGNAN CAI(蔡江南)分别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任职经历、履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杨争媛、张雅萍、JIANGNAN CAI(蔡江南)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大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大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