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丹,女,1971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
1997年,任佳木斯市进出口公司107部会计;1998年至1999年,任佳木斯市嘉
瑞食品店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2004年至2009年,任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6年至2021年,
兼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2016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场外市场处副处长(挂职);
2009年至2023年,任北京观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今,兼
任北京宣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2022年至今,兼任北京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2023年至今任北京观正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应出席实际出通讯出缺席任职期间出席次姓名未亲自出席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召开次数数议张丹3330否11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其中,对无关联议案全部投赞成票,对关联议案予以回避,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1、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年度财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12024年1月16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与立信就2023年度财报审计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22024年2月20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阶段性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报)1、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3、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
32024年4月12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4、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报告》
7、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财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报告》
42024年4月24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日期会议主要内容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1、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12024年4月11日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1、审阅《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
22024年5月24日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日期会议主要内容1、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12024年4月14日的议案》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22024年5月24日
事第二次专门会议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年度审计期间,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12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即在审计进场后、审计过程中和审计结束阶段,
3审计委员会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检查职责。沟通中,就立信对2023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提出“审计方案中应细化关键审计事项、主要风险点、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进度安排、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事项,补充项目组成员的资质、经验证明”“在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应就发现的所有问题,主动、全面、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沟通”及“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出具《管理建议书》、年审服务期内提供2次针对性的培训,以帮助公司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在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方面,要求立信提供关于收入、成本、存货、在建工程的审计程序中应实施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测试和评价的具体实施
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进行抽查;关注年度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缺陷、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以督促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发挥审计鉴证作用。在审计完成阶段,对立信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中作出客观评价。
另外,本人还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事务所的沟通会,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协同机制和信息交互机制,明确外部审计应对内部审计执行内审工作计划中的配合事项,包括出具问题清单和管理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本人积极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现场进行考察,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保障现场履职时间。2024年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
公司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组织现场交流,包括现场董事会、股东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等多元化方式,充分提供现场履职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组织安排,证券事务部、审计部、财务部、工程部人员给予了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4(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
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争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杨争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认为其具备担任独
5立董事的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
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本人根据公司董事、高管提交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人力资源部提供
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对董事、高管2023年度的薪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年报披露与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检查,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合规,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因本人为关联董事,对此予以回避表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在此要衷心地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2024年4月17日本人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在等待公司批准辞职和新聘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于
2024年6月17日正式离职。本人衷心祝愿公司未来蒸蒸日上,不断提高技术实
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效益。
独立董事:张丹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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