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证券简称:美硕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1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2116.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52520.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798085.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79808.56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21497213.34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的股利24192000.0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217823490.3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077927.60元。
1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7823490.36元。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股利2116.8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8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1168000.0024192000.00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552520.5927297868.94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7784672.0230837839.43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705808951.03633060381.71不适用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1077927.6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7823490.36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36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4925194.765
净利润(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4536000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8622511.45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5.13%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上市,因此2023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4、2025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536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力,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面,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年度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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