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巨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带强调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新巨丰公司及子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无法取得 Greatview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 GHIL 集团)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录,使得我们对新巨丰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我们对新巨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对此,新巨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通过纷美包装全资子公司 GreatviewHoldings Limited,依据其作为持有 GHIL集团 49%股权的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 GHIL 集团提供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申请尚在审理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下属子公司纷美包装已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针对本公司取得纷美包装控制权之前由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主导的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开展独立调查。根据独立调查情况,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的若干成员存在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及信托义务等情况。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所述国际业务重组的目的、理由等均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且前任管理层若干成员故意采取了一系列方式将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相关交易规模测试比率降低至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25%的比例门槛以下,以规避纷美包装股东会对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审批等;
2、根据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独立调查情况,纷美包装已经聘请律
师并拟采取进一步诉讼等法律行动。同时,纷美包装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推动香港相关执法机构等对有关事项采取包括刑事调查在内的监管调查,纷美包装有权对前任管理层的相关成员提起后续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前任董事、高级管理层、可能与相关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串通及合谋实施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外部交
易对手等,以维护纷美包装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针对纷美包装的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及 GHIL集团未配合提供财务资料等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分别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撤销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并要求 GHIL集团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有关诉讼案件及争议解决程序,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由于有关诉讼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最终的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审计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会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