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证券简称:新巨丰公告编号:2025-076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9.36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0.00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5年10月28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
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73%。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实施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要约收购项目(以下简称收购项目)需要,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并购贷款合同》(编号:2024丰台并购贷款合同180),并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及资金成本管理等需要,公司申请银团贷款用于置换《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并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北京分
行及其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与其他银行共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25亿元,用于置换《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铸砾)、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丰控股)分别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或由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提供其他保证或担保(如需);(2)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
签署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承诺及其他相关文件,其中公司拟签署的贷款协议、本次贷款相关担保协议等涉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组织实施本次贷款及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贷款的总体安排,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行共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人民币1425000000.00元银团贷款合同》。
近日,上海铸砾与景丰控股对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就前次《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相关担保安排已相应解除。上海铸砾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一》”),以其持有景丰控股100%的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景丰控股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二》”),以其持有的纷美包装377132584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景丰控股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三》”),以其持有的纷美包装997921911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被担保方本次担担保方已审议剩余可最近一期本次担保后已是否关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担保额用担保资产负债保金额用担保联担保例度额度率额度
上海铸砾——
公司54.72%14.2514.2514.250否
景丰控股——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公司名称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91370000668063028M 注册地址 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信用代码法定代表袁训军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人
主营业务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01821.42282238.17
负债总额274610.1752899.6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2952.6830935.25主要财务
流动负债总额134402.4237890.31
状况(单注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位:万元)
净资产227211.25229338.55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1115.1964381.59
利润总额-1736.596394.80
净利润-1191.474779.8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注:1、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的或有事项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
2、以上数据为新巨丰单体报表数据。
四、股份押记契据主要内容
(一)股份押记契据一
1、押记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3、押记人: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担保债务:为本次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损害赔偿和其它应付款项
5、担保方式:股份质押担保
6、被押记财产:上海铸砾持有的景丰控股100%股权
7、担保赎回:所有担保债务已经全部被不可撤销地清偿,融资文件项下或
与之相关的、可能是或成为任何或全部义务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被不可撤
销地支付,以及押记权人不再承担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向任何义务人提供任何款项或财务通融的任何进一步义务。
(二)股份押记契据二
1、押记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押记人:景丰控股有限公司
4、担保债务:为本次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损害赔偿和其它应付款项
5、担保方式:股份质押担保
6、被押记财产:景丰控股持有纷美包装377132584股股份
7、担保赎回:所有担保债务已经全部被不可撤销地清偿,融资文件项下或
与之相关的、可能是或成为任何或全部义务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被不可撤
销地支付,以及押记权人不再承担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向任何义务人提供任何款项或财务通融的任何进一步义务。
(三)股份押记契据三
1、押记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押记人:景丰控股有限公司
4、担保债务:为本次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损害赔偿和其它应付款项
5、担保方式:股份质押担保
6、被押记财产:景丰控股持有纷美包装997921911股股份7、担保赎回:所有担保债务已经全部被不可撤销地清偿,融资文件项下或
与之相关的、可能是或成为任何或全部义务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被不可撤
销地支付,以及押记权人不再承担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向任何义务人提供任何款项或财务通融的任何进一步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9.36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00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5年10月28日汇率折算统计,下同),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3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海铸砾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股份押记契据一》。
2、景丰控股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股份押记契据二》《股份押记契据三》。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