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巨丰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鹏飞联系电话:010-608330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芮辰联系电话:010-60833082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否,根据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405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号)“由于新巨丰公司及子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无法取得
Greatview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GHIL集团)的财务报表
及原始记录,使得我们对新巨丰公司的其他权
1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我们对新巨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对此,新巨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通过纷美包装全资子公司GreatviewHoldings Limited,依据其作为持有GHIL集团
49%股权的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向香港特别行
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GHIL集团提供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申请尚在审理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强调事项涉及的事项,保荐人提醒投资者关注前述披露,并充分考量该类事项所反映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是报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405号)和保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288号),“对此,新巨丰公司于
2026年2月10日,通过纷美包装全资子公司
2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依据其作为持
有GHIL集团49%股权的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向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GHIL集团提供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申请尚在审理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涉及事项,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法院审理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现相关事项存在变化或可能对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
誉计量造成重大影响的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405号)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288号),“由于新巨丰公司及子公司纷美包装无法取得GHIL集团的财务报表及
原始记录,使得我们对新巨丰公司的其他权益
3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我们对新巨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公司下属子公司纷美包装已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针对本公司取得纷美包装控制权之前由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主导的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开展独立调查。根据独立调查情况,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的若干成员存在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及信托义务等情况。纷美包装前任管理层所述国际业务重组的目的、理由等均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且前任管理层若干成员故意采取了一系列方式将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相关交易规模测
试比率降低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25%
的比例门槛以下,以规避纷美包装股东会对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审批等;
2、根据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独立调查情况,纷美包装已经聘请律师并拟采取进一步诉讼等法律行动。同时,纷美包装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推动香港相关执法机构等对有关事项
采取包括刑事调查在内的监管调查,纷美包装有权对前任管理层的相关成员提起后续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前任董事、高级管理层、可能与相关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串通及合谋
实施国际业务重组事项的外部交易对手等,以维护纷美包装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针对纷美包装的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及GHIL
集团未配合提供财务资料等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分别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撤销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事项并要求
GHIL集团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有关诉讼案件及争议解决程序,
4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由于
有关诉讼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最终的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保荐人已督促公司持续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要求、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规定、内幕交易、日常监管与违规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不适用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不适用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不适用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5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1.信息披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
不适用
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根据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405号)“由于新巨丰公司及子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 装 ) 无 法 取 得 Greatview Holdings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简称GHIL集团)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
2.公司内录,使得我们对新巨丰公司的其他权益工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关注部制度的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范围受
到公司因无法取得GHIL集团的财务报表及原
建立和执限,导致我们对新巨丰公司2025年度财务始记录,使得会计师对新巨丰公司的其他权行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对此,新巨丰公司于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范围
2026年2月10日,通过纷美包装全资子公受限,进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司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依据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作为持有GHIL集团49%股权的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GHIL集团提供截至2025年12月
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及原始记录。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该申请尚在审理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强调事项涉及的事项,保荐人提请6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法院审理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现相关事项存在变化或可能对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计量造成
重大影响的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三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不适用会”运作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东及实际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不适用控制人变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5.募集资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金存放及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使用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6.关联交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不适用易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7.对外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不适用
保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
7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8.购买、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资产购买、出售
不适用
出售资产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
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对外投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资、风
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不适用险投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资、委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托理大问题。
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
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内部控制请参见本报告之“二/2.公司内部制度的券服务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建立和执行”相关内容。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811.其他
(包括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营环境、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业务发
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展、财务
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状况、管不适用
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理状况、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核心技术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等方面的大问题。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是不适用
2、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9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10(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鹏飞刘芮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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