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2026年7月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路达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在审阅了公司向我们提交的关于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调整2026年度向保定市升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采购毛坯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开展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路达、胡劲为、季学武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