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卓创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清滨,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
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
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董
事会6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2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
26日工作计划的议案》。
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案》;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第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22日五次会议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5月8
审计委员会第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日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董事会议案》;
2024年8月5审计委员会第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日七次会议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10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1日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4年3月1日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2024年3月20日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3月25日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4月22日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2024年8月5日
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
2024年9月29日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
2024年10月21日
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
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不定期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充分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以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行所涉各项环节符合法律规定。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和交流,对本人开展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
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在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发放是依据公司
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事项时,关联董事对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