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卓创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清滨,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1次,实际出席董
事会11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会3次。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3月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12日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
审计委员会第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日
十次会议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4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4日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8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第
14日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7日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 11月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日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2025年3月12日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
2025年4月14日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董事的议案》;
2025年11月2日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1月2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参与了议案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积
极参与审议事项讨论,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案及2025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2025年4月14日第五次专门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2025年8月14日
第六次专门会议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
2025年10月27日
第七次专门会议分配预案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11月2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
第八次专门会议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紧密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并密切关注审计结果及后续事宜,持续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利用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规范运作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在审议《关于放弃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经董事
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选举陈跃华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选举、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
除前述情形外,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区域、行业和规模状
况、人员的岗位职责相匹配,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归属期的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前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
27日上市流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财务、税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