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9证券简称:卓创资讯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05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3%;
2.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
理第一个归属期的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101.80
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0万股的1.7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4.83%;预留18.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0万股的0.30%,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5.17%。
(4)授予价格(调整前):23.17元/股。
(5)激励对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计9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共计13人,为公司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4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50%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50%个交易日止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
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2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 年的增长率(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10.00%7.00%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20.00%14.00%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30.00%21.0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 A≥Am M=100%
较 2023 年的 An≤A
增长率(A) A
注:上述“扣非后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涉及的数据资产入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 年的增长率(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20.00%14.0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30.00%21.0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 A≥Am M =100%
较 2023 年的 An≤A
增长率(A) A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3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3.1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授予101.80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3.17元/股调整为20.67元/股。
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4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3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0.6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
4.7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此外,前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授予数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致使其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和/或职务变动的原因致使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完全归属。综上,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784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7人调整为93人,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92人。
2.授予价格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
530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3.17
元/股调整为20.67元/股。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因部分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职务变动及权益
分派带来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3位关联董事姜虎林先生、叶秋菊女士、鲁华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6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20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对各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 ( XYZH/2025JNAA6B0179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号),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目标如下表所示:性损益的净利润61330241.39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 年的增长率(A)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因执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目标值(Am) 触发值(An) 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10.00%7.00%理暂行规定》涉及的数据资产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20.00%14.00%入表影响后,较2023年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30.00%21.00%11.6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件已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层面 M归属比例为100%。
扣非后净利润 A≥Am M=100%
7较 2023 年的 An≤A<Am M=80%
增长率(A) A<An M=0%
注:上述“扣非后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且剔除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2.因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涉及的数据资产入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97名激
励对象中:除3名激励对象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励对象资格外;另有1名激励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届时根对象因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
属的股份数量:
得归属;其余仍在职的首次激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励对象中,78名激励对象个人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4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N)。 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8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日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3月20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38.056万股
8(三)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92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20.6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限本次可归属制性股票数量获授的限制性股序号姓名职务数量(万占已获授限制票数量(万股)
股)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1姜虎林董事长8.0003.20040.00%
2叶秋菊董事、总经理5.0002.00040.00%
3鲁华董事、副总经理2.8001.12040.00%
4路永军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4000.96040.00%
5王永辉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2000.4804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8.00030.29638.84%
(87人)
合计97.40038.05639.0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表已剔除3名离职人员、1名因职务变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人员及1名因个人绩效考
核评价结果不合格本次不可归属人员;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为92人,首次授予仍有效的激励对象为93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按规
9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38.05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除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及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其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致使其
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9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中,激励对象鲁华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鲁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47%。
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激励对象鲁华先生于2024年11月20日减持公司股票38800股,本次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10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80560股,总股本将由60000000股增加至6038056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