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证券简称:远翔新材公告编号:2026-00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
数倍暨其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先生,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之一致行动人 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之一致行动人姚琼女士,副总经理胡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及姚琼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1096%(注:公司目前总股本
64888000股,回购专户中股数为1922355股)。
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
0.0262%。
公司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65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0262%。
公司副总经理胡斐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25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0036%。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同时收到聂志明先生、邱棠福先生、胡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承辉住所福建省邵武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芳可住所福建省邵武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 WANG CHENGRI(王承日)住所福建省邵武市信息披露义务人4姚琼住所福建省邵武市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2月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WANG CHENGRI(王承日)及姚琼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400股,占总股本的0.096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权益变动过程计持股比例由47.0770%降至46.9808%,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WANG CHENGRI(王承日)及姚琼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远翔新材股票代码30130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A股 -62400 -0.0962
-62400-0.0962
注:本公告中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其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037933346.81813037933346.8181
其中:无限售条202500.0312202500.0312王承辉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3035908346.78693035908346.7869份
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496000.0764
其中:无限售条165000.02541000.0002王芳可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495000.0763495000.0763份
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560000.0863
WANG CHENGRI 其中:无限售条 16500 0.0254 6500 0.0100(王承日)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495000.0763495000.0763份
合计持有股份360000.055500.0000
其中:无限售条360000.055500.0000姚琼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0000
份合计持有股份3054733347.07703048493346.9808
其中:无限售条892500.1375268500.0414合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3045808346.93953045808346.9395份
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WANG CHENGRI(王承日)、姚琼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集中竞
的承诺、意向、计划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00股,且向后复权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WANGCHENGRI(王承日)及姚琼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剩余未减持股份6600股将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减持计划或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占剔除回购后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元/股)(股)比例(%)总股本比例(%)集中竞价
王芳可2026年2月6日45.95164000.02530.0260
交易WANG CHENGRI 集中竞价 2026年 1月 23日至
46.59100000.01540.0159(王承日)交易2026年2月6日集中竞价2026年1月20日至
聂志明46.47165000.02540.0262交易2026年2月6日集中竞价2026年1月20日至
邱棠福46.52165000.02540.0262交易2026年2月6日集中竞价
胡斐2026年2月6日45.6622500.00350.0036交易集中竞价2026年1月20日至
姚琼47.04360000.05550.0572交易2026年1月22日
合计-976500.15050.1551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占剔除回占剔除回购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名称股数(股)购后总股股数(股)后总股本比比例(%)比例(%)
本比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0.1048496000.07640.0788
其中:无限售条件
王芳可165000.02540.02621000.00020.0002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95000.07630.0786495000.07630.0786
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0.1048560000.08630.0889
WANG
CHENGRI 其中:无限售条件 16500 0.0254 0.0262 6500 0.0100 0.0103
(王承股份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495000.07630.0786495000.07630.0786
聂志明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0.1048495000.07630.0786其中:无限售条件
165000.02540.026200.0000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95000.07630.0786495000.07630.0786
合计持有股份660000.10170.1048495000.07630.0786
其中:无限售条件
邱棠福165000.02540.026200.00000.000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95000.07630.0786495000.07630.0786
合计持有股份90000.01390.014367500.01040.010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胡斐22500.00350.003600.00000.000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67500.01040.010767500.01040.0107
合计持有股份360000.05550.057200.0000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姚琼360000.05550.057200.00000.000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64888000股,回购专户股数均为1922355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四、备查文件
1、股东王承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姚琼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股东聂志明先生、邱棠福先生、胡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