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证券简称:远翔新材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442.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1578.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5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25.32万元(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其中超募资金8847.4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19157.2619157.2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65.836565.83
合计25723.0925723.09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6565.83万元变更为9249.43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249.436565.83
合计9249.436565.83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1578.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5855.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2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89万股,回购金额为
2966.71万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5年11月25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8366.7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为8847.42万元(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8%。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时间为2022年8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