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证券简称:远翔新材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5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郑宇润、董学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及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31元/股调整为13.3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8.1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后续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